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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总局印发《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“铁拳”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
2019-04-26 12:54:20 来源:互联网作者:编辑部
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《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“铁拳”行动方案》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、知识产权局: 市场监管总局  知识产权局 一、总体要求二、主要任务(二)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。聚焦食品药品、家用电器、日用品、环保产品、电子信息产品等重点产品,以商场、超市、专业市场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创业园区及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,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,严

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《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“铁拳”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、知识产权局:

市场监管总局  知识产权局

一、总体要求

二、主要任务

(二)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。聚焦食品药品、家用电器、日用品、环保产品、电子信息产品等重点产品,以商场、超市、专业市场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创业园区及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,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,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。

(四)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。以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为重点,加强执法检查,依法查处违反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。针对涉农产品、特色产品,以生产集中地、销售集散地为重点,加强线上线下、区域内外协同执法,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力度,严厉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,以及伪造、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行为,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品牌价值。

三、重点领域

(二)加强重点商品交易市场执法。结合近年来案件查办情况,针对案件多发和举报投诉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,组织开展集中整治,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,督促市场主办方切实负起市场管理责任,引导经营者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自觉守法诚信经营。强化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执法,以食品、家用电器、日化用品、农资等商品为重点,围绕节假日等重要消费时段,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,严厉查处假冒注册商标、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使用等违法行为。

四、工作措施

(二)提高执法专业性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、巡讲授课、比武竞赛、联合办案等活动,逐步提高执法人员在线索摸排、调查取证、事实认定、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。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遴选和报送工作,编写指导性案例。组织选拔执法能手,成立专家人才库,培养业务师资,着力造就一批通专结合、一专多能的知识产权执法人才。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会商制度,集体研讨情节复杂的案件和重要执法事项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侵权判断、检验鉴定方面的专业优势,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。邀请高校教授、专家学者、知名律师等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,为执法提供法律、技术等方面的支持。

(四)提高执法参与度。鼓励企业权利人、行业组织、中介机构、社会公众参与执法工作,为执法工作提供案源信息和必要支持。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作用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。加强与权利人的沟通联系,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、商品鉴别、信息溯源中的作用,保障权利人在案件查处中的知情权。建立与相关行业组织的交流机制,支持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,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自我维权作用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二)创新执法方式。注重发挥综合执法优势,推动由传统的分段执法方式向协同执法、全链条执法方式转变,善于从个案入手追查销售网络和生产源头,铲除违法产业链条。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产品质量、消费者权益保护、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的衔接,运用多种手段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行为。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,提高在证据采信、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一致性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,依法对非罪违法行为作出处罚。加强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与执法办案的衔接,构建严密的执法检查网络。按规定做好侵权商品的销毁处置,防止再次流入市场。

(四)健全统计制度。建立健全信息统计、分析、报送制度,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内容、时限、程序,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报送,定期撰写分析报告,为制定政策措施和开展专项整治提供参考。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汇总执法数据,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总局报送上季度数据(附件2),知识产权大案要案(附件3)及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执法动态(附件4)及时上报,并抄送知识产权局。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、知识产权部门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总局和知识产权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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